今早收到一封關於5月9日跳蚤市場的信,內容如下:
其實考慮了很久都無法決定要不要把之前發生的事說出來,因為有一些負面的東西在裡頭,如果公開,我很怕引起不必要的誤會或風波,畢竟每個人對同一件事的看法都不盡相同,或許我只能把我看到、遇到的部份作一個完整而不悖事實的呈述。
有時候很多事都不是一個人單方面可以做決定的,所以我也不想誤導大家去怪罪誰,至於事情的對錯就留給知道的人去評斷,只希望大家(當然包括我自己)不要因為些許挫折就減失了幫助別人的熱誠與愛心。
向賢:
我想這封信就可以說明一半以上的事情,里長為了其他志工的反彈在我上班的時候打電話來足足發洩了將近二十分鐘,而我為了不讓別人感覺我打私人電話打太久,只能「是」、「嗯」、「好」聽完里長所有的不滿,卻無法辯駁什麼。
其實我很生氣,因為我只要想到其他志工反對我的理由竟然是我給每位活動志工五十元的愛心券我就覺得莫名奇妙,我甚至在我的MSN把狀態改成『所謂志工,一定要這麼計較嗎?』。
到四月十八日的第二次跳蚤市場的前幾天,我在路上遇到里長,我請里長等我一下,我打算把所有還在我這邊的跳蚤市場餘款還給里長,以免其他的志工繼續介意下去,但里長堅持不收,說是只要用對地方,不用管其他的人。
我以為心結這樣就解開了,四月十八號的中午十二點我走到里辦公處準備幫忙,裡面空無一人,我想大家可能已經前往活動現場了,果然不出我所料,現場已經擺了一圈攤位了,我心想:不是說下午一點才接受報到嗎?問了一下登記桌,更令人傻眼的是我之前列印給里長的網路報名名單竟然沒有帶到現場,因為「來再收錢就好了,大家都現場報名。」
那之前網路報名的不就是傻子?已經繳費的攤商的位置呢?那所謂的攤位位置表讓人選位置呢?那這次來擺攤就可以順便報名下次的攤位呢?一切我們之前跟大家公告的活動辦法好像都像屁一樣的噗了一聲就消失在空氣裡,而重點大家會認為那個屁是誰放的呢?
我才在想這些問題時,第一個在四月初就完成繳費的攤商來了,登記桌說:你們的位置在32號,籃球場後面那邊。那當然這對夫妻就不高興,為什麼第一個繳費卻不能選前面的位置?為什麼籃球場前面有樹蔭的前十個號碼的攤位都預留給里長自己的熟人?他們事先繳費卻排到籃球場後面被艷陽曝曬無任何遮蔽的地方?這對夫妻裡的先生提出種種不公平的不合理,對於他們的不滿,我也只能一直賠不是。
後來陸陸續續又有一些不滿的聲音一直出現,甚至連登記桌也說一開始就不該弄什麼網路報名,我好像啞巴吃黃蓮一般,不斷的道歉。
是我的錯嗎?我問自己,花了一個多月的努力,被志工排擠,被里長責怪,跳蚤市場不按公告的活動辦法舉行,被其他志工亂搞一通,最後都算在我頭上,我想想確實我錯了,天真的以為熱誠就可以排除一切阻礙,讓大家可以認同我們、加入我們志工隊,進而儘我們的能力去為別人做些什麼...卻忘了人的因素這麼的重要和不按牌理出牌。
然後有人說:里長說這件事不給你接手了,里長已經找好人接手了,你不要再碰這些東西。←於是我當著里長的面把我之前收到的錢都交給登記桌。
也有人說:都是她(指我,而且他真的是在大家的面前指著我說的)規劃的不好。
或許吧,規劃是我規劃的,但你們完全沒照我的規劃執行啊?而且你們已經找好人接手了,我可以說些什麼嗎?
所謂的百感交集我又體會了一次,但我根本不想再爭什麼,之前我跟程皓老師提起我們志工隊的規劃時,他問我:「妳不怕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嗎?」
我記得我回答他說我不怕、我本來就是種樹要給別人乘涼的。現在想想,我說的是給弱勢需要幫忙的人乘涼;而程皓老師指的是被想出名、想得利益者乘涼...那最後到底是誰在乘涼?誰在乎?我只想往前再找別的清幽所在,繼續種我的樹,讓真正需要的人乘涼。
所謂志工,一定要這麼計較嗎?這句話,留給我自己慢慢品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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