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子女品第六
三江素來風俗。育女要有家聲。若夫貧困。臨盆淹沒無生。凡人作賤兒女。來 世定少善根。或是為僧為道。必然難旺法門。又如招徒受藝。以禮訓誨克成。不可恁性打罵。冤緣報在來生。若能相親相敬。即結父子之因。來世父慈子孝。承歡養 志終身。若有欺凌剋待。或於分外狠心。並與佃客同律。下苦一切工人。只以宜禮善訓。勿得使心用心。今世欺凌不報。來世父子無恩。
江蘇、江西、安徽一帶從很久以前就有個風俗,想要養育女兒需要有一定的家庭聲譽。如果家裡太窮困,生出來的小孩就會被淹死。凡人如此作賤兒女,來世必定缺少善根,或著讓這些作賤兒女的人當上僧侶、道士,也難興旺法門。
又比如招徒學藝,應該以禮訓誨督導學徒的成功,不可以任性打罵,否則冤緣會報應在來生;如果相親相敬,就會結下父子之因,來世父慈子孝,當兒女的承歡膝下、家庭和樂融融。
如果欺凌剋待學徒,或著對待學徒分外狠心,把學徒當作佃農般對待。對待一切工人只能以適宜的禮法、善意的勸導規範,萬不可使心機用計謀去對待。假使今生欺凌不報,下輩子也會產生父子不和的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