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幾年前感人的轉載文章,是描述多年前在高雄市鹽埕區公園路陸橋下有一位八十二歲的阿嬤莊朱玉女長年虧本賣自助餐,一餐只要十塊錢,五十多年來不知道有多少生活清苦的勞工、遊民在此得到溫飽,但是她也賣掉六棟房子來補貼飯菜錢。
三十三年前,阿嬤的自助餐店搬到公園路陸橋下,還是「超低價」,飯五元、菜色每樣五元,每天都有魚、有肉、有青菜,從不漲價,十塊錢就可以解決一餐﹔許多遊民都聞風而來,還有人在近中午時來吃飯,早午餐一起解決,走時還打包當晚餐,就這樣一天都靠阿嬤的自助餐。
無形中,阿嬤已經成了遊民的守護神,有人沒辦法給錢她也不介意,只在乎他們有沒有吃飽。 阿嬤的「愛心自助餐」名聲就此傳開,賣菜的小販都還會特別算阿嬤便宜點,與阿嬤的愛心共襄盛舉。其實,阿嬤的家境不差,兒女也都很孝順、有成就,但阿嬤堅持要賣自助餐,問她為什麼﹖她理所當然的說:「良心就這樣想」。